什麼是志願服務紀錄冊?如何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

志願服務紀錄冊為內政部所推行的手冊(大專院校由教育部核發),用來記錄志工志願服務時數,必須經過志工基礎訓練課程6小時及特殊訓練課程12小時後始可申請,手冊可終身使用。

※志願服務紀錄冊應由服務活動承辦單位統一向業管機關申請,服務學習中心僅受理校內團隊申請。
※為配合衛福部系統登錄,志願服務紀錄冊及時數條申請請於服務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紀錄冊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有什麼好處?

1.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可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志願服務法第二十條)相關網址: https://vol.mohw.gov.tw/vol2/honor/index

榮譽志工卡


2. 持志願服務紀錄冊志工從事志願服務相關項目工作滿一年且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具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之役男,得優先服該相關類別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四條)
3.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以志願服務紀錄冊記錄下自己的志工服務經驗,不僅可為自己志工生活做見證,作為永恆的回憶,也可作為未來求職場上的面試資料。

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圖

遺失補發流程

志願服務紀錄冊、志願服務時數條(遺失)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