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訓練
以培養志願服務基本知識、哲理、倫理、技巧為主。服務學習中心每學期統一辦理一次,符合訓練時數者,發給基礎訓練結業證明書。課程內容如下:
1.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 2小時2.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小時
3.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共計6小時
※實體課程外,台北e大(點我)有開設線上課程 。 全省各地志工團體皆有辦理基礎訓練,如北基金青年志工中心http://tkkyvc.org.tw/。
特殊訓練
基礎訓練期滿後,由各志工團隊辦理特殊服務講習,以熟悉各志工團隊業務,惟課程內容不得與內政部所訂基礎訓練課程重複,且時數不得少於12小時,訓練成績合格者,由受訓單位發給特殊訓練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