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107年度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開始,請於6月19日前備齊相關資料交至服務學習中心。

2018-05-29• 活動訊息

一、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推薦單位:本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或志願服務團隊推展教育業務之機關(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部主管之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團體。
三、獎勵資格:
依本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3,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依第5條規定,服務時數達3,000、5,000、8,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得分別申請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銀牌、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四、申請方式:申請所需文件請詳見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網http://vol.mohw.gov.tw/vol2/news/show/60nnpYR
 
五、截止日期:如有符合資格之本校師生,請於107年6月19日中午前檢附紙本與電子檔資料交送本中心(淨心堂1樓左側)許惠清小姐,統一備文辦理。配合校內發文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