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教育部青年署「補助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114年1月至2月間出隊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送件

2024-10-29• 活動訊息

教育部青年署為鼓勵國內18-35歲青年運用所學知能,參與海外志願服務,拓展個人視野,養成國際關懷及具備行動實踐力。
 
一、補助對象及規定:
    (一)本計畫所稱青年志工,係指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青年。
    (二)每隊參與服務之青年志工人數須為三人(含)以上,本國青年可與我國大專校院外籍生共同組隊,惟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應占半數以上。
    (三)團隊中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至少應占團隊二分之一(含)人數以上。
 
二、補助類別與額度:
    將計畫申請類別分為「赴海外服務」、「數位化服務」以及「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三種類,並依前揭三類別分別訂定補助額度,說明如下:
    (一)申請「赴海外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
    (二)申請「數位化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
    (三)申請「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
 
三、補助原則:本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經費。
 
四、申請方式與時間:
(一)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申請補助團隊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https://yopc.yda.gov.tw)填妥申請表格並各列印 2 份後,檢附公文提出申請,申請文件如下:
 
1.公文1份 (服務學習中心代為發函)
2.計畫申請檢核表(附件2)
3.計畫申請書(附件3、3-1)
4.服務計畫書
 
(二) 遵照青年署申請時間及配合校內行政流程,預計於114年1月至2月間出隊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提出申請。請將申請資料送至服務學習中心,由本中心函送青年署,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
 
(三)計畫內容請見附件或至教育部青年署網站 ( https://reurl.cc/8XklZX)下載。
 
五、申請提醒:
計畫申請及出發前,服務國家(或地區)如屬外交部旅遊警示紅色分級或遭遇戰爭等緊急狀況,教育部青年署不予補助,但得變更服務國家或改採數位化服務,並函送教育部青年署辦理服務計畫書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