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動計畫」申請,請於112年5月22日前送件

2023-05-09• 活動訊息

一、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青年赴東南亞僑(華)校進行志願服務,並拓展我國青年之國際視野,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三、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四、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以上經費。

五、申請流程摘要如下

(一)申請方式採書面方式申請,志工團隊須先將申請文件(一式二份)請將申請資料112年5月22日前送至服務學習中心,由本中心公文併同申請文件函送僑委會,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

(二)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志工名冊、服務計畫書、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及申請文件檢核表。

(三)檢附申請及核銷注意事項、112年度僑(華)校青年志工服務需求彙整表、「僑務委員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含附件及填寫說明)、海外僑(華)校接受志工服務同意書、志願服務計畫之SDGs相關性列表、申請文件檢核表各一份。

六、詳細訊息及申請表件下載,亦可參閱僑務委員會官網-「僑民教育」-「僑教輔助」-「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官網網址為www.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