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教育部青年署「補助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112年1月至2月間出隊者,請於111年12月2日送件

2022-11-01• 活動訊息

教育部青年署為鼓勵國內18-35歲青年運用所學知能,參與海外志願服務,拓展個人視野,養成國際關懷及具備行動實踐力。

一、補助對象及規定:
    (一)本計畫所稱青年志工,係指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青年。
    (二)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須為3人(含)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 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團隊中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至少應占團隊二分之一(含)人數以上。
 
二、補助類別與額度:
    將計畫申請類別分為「赴海外服務」、「數位化服務」以及「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三種類,並依前揭三類別分別訂定補助額度,說明如下:
    (一)申請「赴海外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
    (二)申請「數位化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
    (三)申請「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
 
三、補助項目:
依「赴海外服務」及「數位化服務」兩申請類別分別列舉服務方案執行之必要費用,說明如下:
    (一)赴海外服務團隊:如往返機票、保險費、疫苗施打費用、因應全球流行性疾病衍生相關防護費用(含快篩和PCR檢測以及因防疫或確診須隔離之住宿費、服務期間常備用藥費用等,併入生活費項目)、期前訓練及作業費、服務活動用品、成果發表費用及雜支等。
    (二)數位化服務團隊:如講師費、膳費、租借場地和設備器材、製作影片、保險費等。
    (三)補助團隊之指導老師與特殊身分之青年:
1.針對每團隊之隨團指導老師增加補助新臺幣1萬元(限出國期間支出,故申請「數位化服務」不予補助),每團隊以1名為限,且須參加青年署海外和平工作團相關活動至少1次。
2.另除核定團隊補助額度外,針對經濟弱勢之家庭青年、原住民族青年、新住民(子女)青年,加額補助每名1萬元。
 
四、補助原則:本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經費。
 
五、申請方式與時間:
(一)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申請補助團隊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https://yopc.yda.gov.tw)註冊後填寫申請表格,並列印資料,申請文件如下:
1.公文1份。(服務學習中心代為發函)
2.計畫申請檢核表。
3.計畫申請書。
4.服務計畫書。
 
(二) 遵照青年署申請時間及配合校內行政流程,預計於112年1月至2月間出隊者,請於111年12月2日前提出申請;112年6月至9月15日間出隊者,請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請將申請資料送至服務學習中心,由本中心函送青年署,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
 
(三)計畫內容請見附件或至青年署網站(https://reurl.cc/m32R6j)、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計畫簡介」下載。
  
***貼心小提醒***
1.服務學習中心11/19辦理志工基礎訓練(活動代碼: 30345);或可利用臺北e大網站(http://elearning.taipei)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取得證明。
2.獲補助團隊必須參與青年署舉辦之行前培訓、服務學習中心舉辦之授旗典禮及成果發表,並請依青年署規定期限內完成核銷與結案。
3. 申請單位須於申請補助與經費核銷時檢附SDGs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