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服務資訊公告

教育部青年署「推動青年從事海外長期志工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囉!

2019-02-19• 活動訊息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鼓勵青年參與深度國際體驗,協助青年開拓視野、增廣見聞、探索自我,增進國際關懷之實踐力。
 
一、補助對象: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取得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證書,並透過依法設立之國內非營利組織或大專校院發函申請,惟如參與服務國家之官方計畫且取得相關同意證明,得由個人提出申請。
 
二、補助範圍:至海外國家、地區或機構,提供志願服務計3個月(即90天)以上,且不跨年度執行,並於該年11月底前完成服務。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 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8萬元。本補助款為部分補助,受補助者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20%以上。
(二) 補助項目:1.機票費2.簽證費及保險費3.生活費(各項目細節請見補助辦法)。
 
四、申請程序及資料:(由校方發函申請者)

  1. 申請方式:
  2. 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資訊網站(https://yopc.yda.gov.tw)申請帳號填寫資料,並依照說明備妥相關文件。
  3. 遵照青年署申請時間及配合校內行政流程,遞交資料時間分為3階段,請依據計畫執行時程在規定時間內將所需文件於當日16:30前送至服務學習中心。
第一階段:執行期間為1至11月者,於前一年度11月15日前遞交。
第二階段:執行期間為6至11月者,於當年度4月15日前遞交。
第三階段:執行期間為9至11月者,於當年度7月15日前遞交。
 
五、詳細訊息請至青年署網站(https://goo.gl/BcnfAo)或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查詢。
 
五、補助辦法及表單等詳細訊息請參考青年署網站https://goo.gl/BcnfAo
 
***貼心小提醒***
1.服務學習中心下學習有開理志工基礎訓練,請密切注意公告訊息;或可利用臺北e大網站(http://elearning.taipei)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取得證明。
2.獲補助者必須參與教育部舉辦之行前講習、服務學習中心舉辦之授旗典禮(6月)及辦理成果發表,並依青年署規定期限內完成核銷與結案。